河北经贸大学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20-04-13 点击数:

为适应我校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需要,充分发挥图书馆文献信息资源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支撑作用,进一步规范全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工作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<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>的通知》(教发〔20042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(教高〔201514号)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总则

(一)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目标是:合理配置全校文献信息资源,促进文献信息资源的共知、共建和共享,形成我校“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”的文献资源保障体系。

(二)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与管理的原则是:根据学校总体发展目标,以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需求为根本,注重学术性,兼顾全面性;保证重点、兼顾一般;读者参与、共建共享。

(三)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包括纸质文献(图书、期刊、报纸)和数字资源(电子图书、电子期刊、数据库、多媒体资源等)。

二、建设内容

(一)纸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满足学校各学科专业对文献的需求,以马克思主义理论、经济、管理、法律类文献为主,兼顾哲学、教育、语言、文学、艺术、历史、数学与统计、计算机、食品等学科,密切关注知识发展前沿,构建优质、完善、均衡的学科文献保障体系。

(二)数字文献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结构、增加总量,突出学科建设重点,兼顾交叉学科与新增学科,逐步加大外文数据库建设。在保证数字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的基础上,根据学科建设和使用统计情况可对个别数据库做动态调整,适时增加适合我校学科发展要求、体现最新学术成果的数据库。注重特色和原生文献信息的采集、加工和建设。积极参与国内外数字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馆际协作,实现资源共建共享。

(三)按照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发展规律,合理安排纸质文献和数字资源的比例,做到相互补充、协调发展。

(四)鼓励社会各界和学校各部门及个人捐赠,捐赠的各类文献信息资源符合图书馆收藏范围。广泛搜集本校教师及校友著作,进一步加强“经贸文库”等文献特藏建设。

(五)文献信息资源采购方式、流程和资产管理按国家、河北省和学校招标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规定执行。文献信息资源采购完成后,图书馆应做好文献信息资源使用情况统计分析,并作为下一年度文献信息资源购置的重要决策依据。

(六)根据学校发展目标、学科建设规划和学校预算,每年由图书馆在对文献信息资源使用统计分析的基础上,结合学校各教学、科研单位意见,提出年度具体购置计划,提交学校审批后执行。

(七)硬件、软件设施完备,满足图书的加工、收藏、流通需要;适应智能图书馆需求,应配备相应的服务器、存储设备等,满足本地镜像资源的储存和使用,并及时更新;安全防范措施到位,达到防火、防盗、防霉、防潮、防高温、防鼠、防蛀等方面的专门要求。

(八)我校购买或正在试用的数据库,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。禁止违章使用网上电子资源(包括恶意下载、非法建立代理服务器等),禁止利用获得的文献信息资料进行商业行为;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经查实,学校将限制违规IP地址的使用权限,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三、经费投入

(一)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经费投入要与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学和科研发展需要相适应,每年度文献信息资源购置经费,应达到教育部关于办学条件图书文献建设标准的要求,保证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。

(二)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列入年度预算,由学校统筹安排。

(三)学校各部门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学改革、科学研究等项目经费中的文献资料费,纳入学校统筹管理,购置的图书文献需如实向学校报资产登记。

四、组织领导

(一)学校成立“文献信息资源建设领导小组”(以下简称“领导小组”),负责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规划、经费分配、管理和评估等重大问题的决策。校长任组长,分管图书情报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,图书馆、科研处、教务处、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、财务处、资产管理处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处理日常有关事务,办公室设在图书馆。

(二)组建学校 “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”(以下简称“咨询委员会”),作为业务咨询和联系各教学、科研单位的业务机构。“咨询委员会”由学院(部、中心)负责人和各学科带头人组成,分管图书情报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委员,图书馆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。“咨询委员会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,为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配置、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。在购买大型成套中文图书、外文原版图书(期刊)、外文数据库等大额度、专业性强的文献信息资源时,征求“咨询委员会”意见,必要时提请“咨询委员会”进行项目论证。

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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