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接收捐赠图书办法

作者: 时间:2019-05-30 点击数:

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诚挚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、单位、机构捐赠图书。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办法:

一、接收原则

(一)接收符合如下条件的图书:1、正式出版物;2、内容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;3、本馆缺藏。

(二)下列图书不予接收:1、非正式出版物(学术参考价值较高的手稿、内部出版物等除外);2、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之规定的图书;3、破损、残缺、污损等品相恶劣的图书;4、内有划线、标记、眉批的图书(若为海内外孤本、古籍或为名人批注,则不在此限);5、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。

二、处理原则及步骤

(一)处理原则:捐赠图书送达图书馆后,图书馆即拥有该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。

(二)处理步骤:捐赠图书到馆后,即由验收人员依本馆馆藏发展政策,对其进行甄别取舍,或入馆藏,或入漂流书屋。拟入馆藏者,进行正常加工,随后按本馆文献布局入藏各阅览室。拟入漂流书屋者,放入该书屋,日后将做相应处理。

三、捐赠途径

(一)如果您是学生,请到图书馆总服务台(二楼大厅)电话:87655525

(二)如果您是老师,请联系图书馆采编部(116),联系电话:87655533

(三)寄送:

邮寄地址: 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采编部

联系电话:0311-87655533 邮编:05006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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