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关于借假期书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0-06-11 点击数:

各位读者,2010年6月21日之后借出的图书视为假期书,借期自动延长,开学后两周内还书不为超期(9月12日之前),之后开始计算超期使用费。

鉴于每次开学都有很多读者将书遗失家中或毁损于途中,所以提请广大读者一定要保管好假期图书,以防遗失或超期。

图书馆读者服务部

2010.06.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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