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使用网络数据库的版权公告

各学院、各单位:

为加强对图书馆网络数字资源使用的规范管理,保护数字信息产品知识产权,规范用户使用行为,避免“恶意下载”现象发生,建立健康规范的网络环境,保护数字资源的知识产权和读者的正当权益,维护河北经贸大学的声誉,特制订本规定。

第一条  图书馆数字资源包括由国内外出版商正式发行,并由我校图书馆购买了校园网范围使用权的网络资源(包括数据库、电子期刊、电子图书、多媒体资源等),以及本校自建或参建的供校园网范围使用的数字资源(以下简称“数字资源”)。我校购买、自建、参建数据库仅供我校单位或个人用于学习、教学及研究目的,拥有免费检索、阅览、下载、打印已获使用权的单篇全文等 。

第二条  图书馆数字资源的授权用户包括本校教职员工、全日制在校学生、MBAMPA)研究生、进修教师、访问学者及学校、学院两级聘任的兼职人员等。授权用户在使用本馆数字资源时,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图书馆有关规定,避免产生“恶意下载”、非法使用等问题。在使用数字资源时,如有下列行为之一,按违规处理:

1)图书馆支持读者合理、合法使用数据库,但禁止使用任何软件工具或其他方式进行连续、集中、批量的下载资源,包括超出正常阅读速度,连续、集中、大批量下载电子文献,例如在一小时内下载超过百篇以上的全文文献、对某本期刊整本或整期下载。使用软件工具批量下载数字资源,例如使用“迅雷”、“网络蚂蚁”、“Flashget”等网络机器人软件进行批量下载。

2)私设代理服务器使用电子资源,或私设代理服务器供非授权用户使用。

3)将授权用户的资源使用帐号提供给非授权用户使用。

4)未经数字资源拥有者授权将文献下载提供给非授权用户,或以此非法牟利。

5)将下载文献用于系统地分发、再销售、再授权。

第三条  发现读者违法上述规定,图书馆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追查,并进行如下处理:

1)违规当事人到图书馆接受调查并提交书面检讨,图书馆向全校范围发布通报批评;并应在图书馆和所在单位等负责人的监督下删除违规下载的数据、文献;

2)因违规行为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,包括使用校园网电子资源的代理服务器造成大量国际流量费等,由违规者赔偿。

3)情节严重者,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。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。

特此公告

                     

图 书 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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