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让读者养成良好的借阅习惯,遵守图书借阅条例,文明阅读,共享资源。图书馆针对读者借阅图书超期归还现象制定以下规则:
1、只要有超期的图书的读者就不能再借阅新的图书。
2、归还超期的图书后,超期几天,停借几天,以单本的超期最长时间计算。
例:一次还两本超期图书,一本超3天,一本超5天,则停借5天
3、停借期间可以还书,如归还过期图书,将以最长超期天数重新设定处罚时间
例:已经在处罚中,停借还有5天,这时还了一本超期3天的图书,处罚时间仍为5天;已经在处罚中,停借还有5天,这时还了一本超期8天的图书,处罚时间改为8天
4、最长处罚时间15天,即超过15天按15天计算。
5、超期图书暂时只能在总服务台归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