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馆信息共享空间(IC)管理规定

作者: 时间:2013-04-11 点击数:

信息共享空间集书、刊、电视、微机、网络等多种信息载体于一体,具有藏、阅、检、询、讨论、休息等多种功能。为了便于使用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第一条本室(IC)只对我校教师开放,凭个人一卡通进入。

第二条开放时间为正常工作时间,即周一至周五,夏季8:30-17:30;冬季8:30-17:00(周一上午业务学习闭馆)。

第三条如使用IC时需要学科馆员为您提供服务,请提前与学科馆员联系,然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地点。

第四条如有小组研讨需独立空间,请提前与IC值班教师联系,电话:8765690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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